莫让“先用后付”套路未成年人

 时间:2025-07-14 17:24:20来源:中国消费者报•中国消费网

4岁孩子就能下单、5岁孩子欠款千元、13岁少年赊账8000多元……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发现,一些电商平台面向用户推出“先用后付”“免密支付”功能,却未及时设置“防火墙”,导致未成年人在电商平台上频频0元下单,有的家庭甚至因此背上债务。黑猫投诉平台显示,有未成年人通过“先用后付”购买商品200件、总金额8000多元,而家长毫不知情,事后平台拒不取消订单并要求补交欠款。(据《新华每日电讯》报道)

“不用付钱就能买东西,到货了再给钱”,这样的规则对于缺乏金钱概念的孩子来说几乎是无门槛诱惑,而平台在功能设计上的“漏洞”更让未成年人轻易突破防线。

其一,实名认证形同虚设。例如福州市民程女士的女儿14岁,未经实名认证就开通了“先用后付”;其二,免密支付“一键直达”,从下单到开通服务,流程简化到“点击即授权”,没有针对未成年人的二次确认机制;其三,风险提示彻底缺位,甚至在页面设计上使用“0元购”“立即体验”等话术强化无成本错觉,放大未成年人冲动消费可能。

从本质上看,这些功能设计不是方便用户,而是“算计人性”:利用未成年人认知短板和家长监管盲区将“先用后付”异化为“先让孩子买、再让家长还”的强制买单模式,这不是服务创新,而是变相强迫父母负债。

责任不能“甩锅”家长,平台的“便捷”不该是家庭的“劫难”。面对纠纷,部分平台以“账号由家长保管”“孩子使用家长设备”为由拒绝取消订单、减免欠款,甚至将责任归咎于家长监管不力。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,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设置未成年人消费提醒、限额、禁用等功能。当平台把“先用后付”的门槛降得比孩子的身高还低;当“免密支付”的便捷性建立在家长的焦虑之上,这样的服务本质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漠视。对于引诱未成年人进行“先用后付”所产生的不良后果,应当让商家承担相应责任,例如可制定“商家须为审查不严负责”的规定,让其为自身行为付出代价。

靠套路孩子换来的利益终将在家长抵制中流失,真正的商业成功从来都建立在保护用户而非利用用户的基础上。毕竟在流量至上的时代,总有些底线比交易额更重要;总有些责任比便捷更需要被优先看见。(郭元鹏)

责任编辑:温馨宁

编辑:徐豪 审编:益审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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